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公開報名、公開考試、統一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擬招聘初中教師40名,招聘計劃及資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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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條件
1.雙語類英語、藏地理、藏化學、藏生物和體育教師面向省內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的應、往屆畢業生。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志愿服務瑪曲縣經濟社會建設事業。
3.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師德師風,能安心在瑪曲縣工作。
4.身體健康,無任何不良嗜好。
5.本科學歷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
7.服從組織安排。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近五年內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考中有舞弊行為被取消報考資格的,體檢和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曾參與涉穩事件的。
(6)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體檢、資格復審、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15日至8月21日(08:30—12:00,14:30—18:00)。
2.報名地點:瑪曲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教育科技局窗口。
3.報名方式: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如實填寫《瑪曲縣公開招聘初中教師報名表》,報名時需提供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打印)、報到證(擇業證)、教師資格證(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和普通話等級證、身份證、戶口本、戶籍所在地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每位考生只限報考一個職位。
5.考生報名時須攜帶近期紅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張。
6.本次招聘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7.考生報名時由縣人社局負責資格審查,縣教育科技局負責報名工作。
8.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擇業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資料原件參加資格審查。所有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合格后安排考試。資格審查在縣紀委、縣人社局、縣教育科技局、縣公安局監督下進行,并出具相關材料。
(二)招考方式
1.筆試:統一進行專業知識測試。
(1)筆試時間:2019年8月25日(星期天)09:00—11:00。
(2)筆試地點:瑪曲縣藏族寄宿制高級中學。
(3)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2019年8月24日09:00—19:00在瑪曲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教育科技局窗口領取。
(4)各職位報名人數須達到120%的開考比例,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報經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取消崗位或核減崗位招聘人數至達到開考比例。
(5)筆試具體事項由縣人社局負責,縣教育科技局協助負責(包括監考人員和筆試試題及筆試成績單發放)
(6)筆試成績公示7天。
2.面試(試講)
(1)面試內容與計分方法
面試內容主要就應聘者的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責任感與進取心、應變能力、形象氣質、實踐操作等綜合素質方面進行考察。
面試成績計分采用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按下列辦法計算:首先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然后計算平均得分(保留二位小數)。
(2)面試時間及要求
進入面試人員于2019年9月2日08:30—18:00在瑪曲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教育科技局窗口領取面試通知單,于2019年9月3日(星期二)08:00在瑪曲縣寄宿制藏族中學會議室簽到,攜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確認身份后抽取面試序號等候面試。8:30在瑪曲縣寄宿制藏族中學面試室開始面試??忌嬖図樞虬纯忌约撼槿〉男蛱栠M行,每位考生面試時間為15分鐘。
(3)考生進入面試考場,由主考官向考生宣讀面試試題。試題制定后密封,由專人保管,嚴格保密制度,現場開封??脊俑鶕u分標準和考生面試的答題情況,打出綜合得分。評分上限不得打滿分,下限不得低于50分。
(4)每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工作人員根據考官打分情況按照規定的計分方法,計算出考生成績并當場公布,考生當場簽署姓名確認。
(5)面試結束后,工作人員清點、檢查、裝訂所有面試資料,由主考官、監督員、計分員簽名后封存。
(6)依據同一職位內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1.2的比例進入面試(筆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排名),如面試人員不足招聘計劃120%的學科,根據該學科所在考生平均分數劃定面試最低控制線,精準到小數點后兩位,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面試;報考雙語教師崗位的考生必須使用藏語(安多藏語)面試(試講),如不能使用藏語面試,則無面試成績。
(7)面試具體事項由縣教育科技局負責(包括面試試題及面試成績單發放)。
(8)面試成績公示7天。
3.人員確定
初中招聘教師按照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分職位確定擬聘用人員,若出現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出現總成績相同且筆試成績相同的特殊情況,則最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三)體檢
考試結束后,由招考領導小組組織擬錄用人員到瑪曲縣人民醫院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出現體檢不合格的人員,由本職位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進行等額遞補。
(四)資格復審
領導小組對擬聘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及戶籍等相關證件資料進行復審,未能在資格復審時按要求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或發現提交信息及證件有弄虛作假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取消本次招聘資格。經領導小組研究,由本職位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進行等額遞補。
(五)公示
對擬招聘人員,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縣紀委、縣人社局、縣教育科技局負責核實,對確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報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取消資格,并由本職位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進行等額遞補。
(六)聘用辦法
1.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且無異議,由領導小組報縣政府研究同意后,由縣人社局、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五年聘用合同,報縣人社局、縣教育科技局備案。
2.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繳納社會保險(五險)。
六、監督
招考工作嚴格按招考方案的各項規定執行,未經縣招考領導小組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招考條件、范圍。招考聘用工作由縣紀檢部門及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全程監督。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招錄工作崗位或給予紀律處分的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凡發現弄虛作假,提供假學歷、假年齡、假證明材料等情況者,一律取消招聘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理,同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七、其他事項
1.為了便于隨時通知考試相關事宜,請考生的通訊工具保證24小時暢通。
2.考生參加筆試、面試時僅需攜帶準考證、面試通知單、身份證,其它物品一律不得進入考點。
3.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咨詢電話:瑪曲縣人社局人才辦 0941—6121055
瑪曲縣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0941—6124865
聯 系 人:黃愛東(瑪曲縣人才辦) 13893952525
仁曾草(瑪曲縣教育科技局) 15352272301
瑪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瑪曲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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